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《上海理工大学9001cc金沙内设机构负责人选任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要求,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开展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系主任、系副主任选任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 岗位和职数
岗位:9001cc金沙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主任1名;
9001cc金沙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副主任3名;
二、 岗位主要职责
1.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,落实“立德树人”第一要务,以人才培养为中心,统筹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的学科和专业建设,协调推进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各项工作;
2.按照学校和学院发展规划、发展要求,落实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人才队伍建设;
3.主持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日常工作,持续推进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发展,提高学科建设水平;
4.配合完成学院的其它相关工作。
三、 任职条件
人选应从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教职工中产生,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熟悉和遵守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;
2.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经验;
3.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;具备良好的组织、沟通和协调能力;
4.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科和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;
5.候选人年龄能够任满一届。
四、 工作程序
采用学院范围内竞争上岗方式产生酝酿人选。具体程序如下:
(一) 岗位招聘和应聘。学院党委发布选聘通知,包含具体的岗位名称、岗位职责、任职条件及选任程序等。
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党委提交报名表。应聘方式为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。
(二) 资格审查。学院党委根据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。
(三) 述职竞聘。学院党委组织公开竞聘,竞聘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、党委委员和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全体教职工参加,其中上一届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班组作任期工作总结,进行述职考评。通过公开竞聘,由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推选出新一届系班组候选人。
(四) 确定考察对象。学院党委召开党委(扩大)会,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,进入考察环节。
(五) 组织考察。学院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,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,注重考察工作实际。考察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主要特长和不足,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,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等。考察形成书面评价材料。
(六) 讨论决定。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,结合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,综合分析考察情况,进行充分讨论,集体研究作出任职决定。
五、 报名时间及方式
请报名者于2024年9月16日(周一)下午5:00之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liye_5@usst.edu.cn。
联系人:李烨 联系电话:021-55270697
9001cc金沙党委
2024年9月6日